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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2-08  作者: 字号:[ ]
 
关于对全市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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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民族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今年814日至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素萍为组长,部分委员,市人大民侨委组成的调研组,对全市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国有文化机构214个,其中文化行政机构(文新广局)12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大队)12个,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民族艺术教育(市民族艺术学校)1所,艺术研究所1个,有群艺馆(文化馆)13个,图书馆12个,国家注册博物馆(纪念馆)9个、美术馆5,旗县市区文物管理所11个,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113个。我市辖区设立地市级广播电视台1个,县级广播电视台10个。旗县市区所属社区文化中心220个,嘎查村文化室1321个(嘎查450个,村871个),草原书屋1316家,文化大院26个。全市共有文艺从业人员2136人,其中市级各类文化人员853人(汉族691个,蒙古族129人,其他少数民族33人);旗县级各类文化人员979人(汉族773人,蒙古族184人,其他少数民族22人);乡镇级文化人员304人。全市现有文物遗址点3071余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398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2处。

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和市委、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一是建成了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征的乌兰察布市博物馆、图书馆。博物馆基本陈列以“多元 融合 升华 辐射” 为主题,包括“文明星火”、“民族熔炉”、“帝国腹里”、“塞外手足”四个部分,充分展示乌兰察布地域历史文化及其演进脉络。图书馆馆藏蒙古文图书22个大类1万余册,设有蒙古文文献阅览室。成立了察哈尔文化研究促进会,出版了《察哈尔史》等大量书籍,为研究地区特色草原民族文化发挥了作用。各旗县立足地方特色,加强了博物馆建设,2014年,商都县古驿七台民俗历史博物馆,察右后旗民族博物馆先后经自治区文物局批准正式注册。

二是市、旗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日益完善,“三馆一站”全部免费开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了“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解决了农村牧区家庭看电视难的问题;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对全市979个嘎查村文化室进行了设备配置。同时多方筹措资金290多万元,对267个示范村和50个社区文化室进行了活动设备补充,提升了文化室的服务功能。整合嘎查村文化室与“草原书屋”共建共享,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结合起来,使“草原书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党和政府声音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多年来,全市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大市”的奋斗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繁荣发展为主题,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全面推动了民族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一是对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抢救、挖掘。我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出版了《乌兰察布大事记》蒙文版、《地名译音》、《察哈尔聊吧》《敕勒川》(蒙文版)、《道兰斯日博》(蒙文版)等民族古籍书籍和刊物。今年被列入出版规划的有《蒙古语地名译音》(蒙汉)、《蒙汉合璧论语》(蒙汉文对照)、《嘛呢赞》(蒙文)等书籍和《道兰斯日博》蒙文文学学术综合性刊物等,目前《蒙汉合璧论语》(蒙汉文对照)已向自治区申请准印证。乌兰察布市日报(蒙文版)每周出版4期,蒙语广播每天播放4次。乌兰察布市电视台蒙古语综合节目正在积极筹备中。全市蒙文报纸印发2000余份,蒙古文期刊有《索伦噶》以及内部出版期刊《道兰斯日博》。《乌兰察布市文化艺术名人录》、《乌兰察布市旅游景点传说故事》的收集、整理编纂工作已基本完成。元代集宁路遗址文化产业园区、成吉思汗斡尔朵等9个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项目列入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丰镇市隆盛庄被命名为“历史文化名镇”。隆盛庄村、四子王旗王府村、大庙村等被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列入传统村落目录。

二是以民族特色为依托,打造旅游特色产品。从2014年起,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对拟纳入“十三五”时期扶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小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全市申报了7个特色村寨,3个特色小镇,支持特色村寨和特色旅游发展。通过积极争取自治区相关资金,重点打造了以察右后旗乌兰哈达苏木阿力乌素嘎查庙沟浩特为代表的自治区特色村寨,该项目以蒙古族房屋为特色打造民俗文化旅游点,使旅游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发展成为集综合性、多元化,具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民族文化旅游。2015年察右后旗哈拉勿洞浩特成功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万元,将重点打造特色草原火山牧家游。

三是我市民族文艺作品创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蒙古族歌舞剧《察哈尔婚礼》、歌曲《鹰之歌》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达赖湖》、《察哈尔婚礼》获全区五个一工程奖;《平安吉祥》、《火山草原察哈尔人》获自治区优秀创作奖;《我思恋的草原》荣获第六届“感动中国”原创音乐词曲三等奖;歌曲《我是草原人》荣获“音乐--中国”全国大型音乐展示选拨活动词曲创作金奖;舞台剧《在爷爷奶奶家的一天》获全国首届八省区“蒙古族传统家庭教育”大赛二等奖;大型原创蒙古剧《忠勇察哈尔》,在第十二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荣获优秀展演剧目奖、优秀编剧、导演、作曲、表演等5个奖项,并应邀参加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那达慕”草原节、北京第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文艺会演。四子王旗创作排演的《吉祥升腾的杜尔伯特》参加全区第二届“科尔沁”杯蒙古族曲艺大赛荣获三等奖。大型原创民族音乐剧《拓跋大帝》于201510月份在北京进行了首演。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参加的各类舞台艺术赛事和艺术教育共获奖项60余项。全市11个旗县市区都成立了乌兰牧骑,并先后举办了全市乌兰牧骑文艺会演展演、群众业余文艺演出等活动,观众达150多万人次。

四是在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活动中,我市有42家文化企业60多个系列文化产品参加了展览。其中有17项工艺美术作品入选内蒙古工艺美术创作大赛,有2项作品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有10余家企业与我市参展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在八省区民族工艺品大赛中,我市2家自治区级民贸民品企业分别获得皮革制品类二等奖和毡艺制品类三等奖。在我市首届“神舟杯”民族文化用品创业技能展示中,自治区级民贸民品企业四子王旗贝尔斯民族工艺品制作加工厂、察右后旗察哈尔民族工艺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荣获特别奖,四子王旗金花奶食加工厂、四子王旗达瓦敖日布民族用品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斌巴蒙古族传统手艺工艺品加工厂等3家企业荣获一等奖。在第二届内蒙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活动,选送的15件作品有7件作品获奖。推荐察哈尔民族工艺有限公司与北京佳佳科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3100万元的合作项目。四子王旗建成民族手工艺创业产业园,有22家文化企业已入驻园区。察右后旗打造的民族文化产业一条街,汇集察哈尔优质文化特色产品,为发展旅游经济发挥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对民族文化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不高,扶持和投入力度不够

一是在认识方面,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民族文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把民族文化发展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在文化产业方面,我市在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产业措施不够有力,重点不够明确,营造不够突出,缺乏具体计划和规划,没有突出地方民族特色的国内叫得响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三是在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方面,缺乏顶层设计、缺乏引导、扶持、鼓励的有效措施。如对察哈尔文化的研究各旗县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四是在社会事业方面,用于民族文化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民族文化公共基础设施薄弱。

(二)民族文化队伍建设要不适应民族文化发展的需要

一是对民族传统文化人才和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培养重视不够,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缺乏培养、鼓励、留住人才的措施。许多民族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技能传承后续乏人,民族传统文化工作者青黄不接;有些民族传统技艺、礼仪等民族文化遗产正在失传,濒临消失的危险。二是缺乏民族文化专业人才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在市和旗县区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懂得蒙文蒙语的人员缺乏。

(三)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和城市建设结合方面较滞后

一是在旅游和文化结合方面,近年来我市旅游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是还没形成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品质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承和弘扬局面。我市在民族文化、风情习俗与旅游文化协调融合发展还不够,突出显现民族文化特色和民俗内涵的旅游项目不多,缺乏反映民族特色、民族风情文化内涵的有地方特色的高层次的旅游项目和产品。二是在城市建设和文化结合方面,我市在城镇规划建设理念中,缺乏对民族文化元素的研究和展示,尤其缺乏对本土文化的研究和展示,从建筑特色、设计风格上很难看出地区特点和民族风貌。

三、建议

针对我市民族文化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和扶持力度

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弘扬草原文化先进理念”的精神、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强对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一要将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十三五规划”,要抓住我市独有的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做文章,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重点设计规划几个大的民族文化产业项目,以项目为龙头,发挥龙头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带动相关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二要成立民族文化研究机构,形成中心,吸纳社会和民间人才组织专家组,对以察哈尔文化、杜尔伯特文化为主的蒙元文化的挖掘、传承,保护进行专题研究,整合资源,突出和彰显民族文化,打造乌兰察布市文化名片。三要设立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补助、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吸引市内外民营资本投入民族文化产业开发,通过多方筹资,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四要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民族文化投入增长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民族文化建设服务体系。

(二)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市人民政府要通过不同形式,重视培养民族文化优秀人才,加强队伍建设。一要通过民族文化大项目的建立和引进为平台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各类人才的培养。二要根据民族文化的发展需要,建立与文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培养选拔制度和奖励制度,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民族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创意人才、经济人才、产业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民族文化专业人才队伍。三要强化和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教育中的比重,建设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教师队伍,确保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在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中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和城市化建设融合发展

市人民政府要抓住自治区打造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这一发展契机,加强对以察哈尔文化、杜尔伯特文化为主的蒙元文化的研究、挖掘、传承,形成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远的乌兰察布市文化名片,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精品,将民族文化和“避暑之都”融合起来,树立鲜明的独特品味和整体形象,打造具有乌兰察布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中,针对少数民族聚居村镇,按照“特色民居、特色产业、特色文化、村容整洁、民族团结”五位一体格局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突出民族特色和蒙元文化,打好民族品牌,形成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民族文化发展。要加强民族文化和城市建设的融合,在城镇建设中体现、增加民族文化元素,体现我市独有的民族文化和地区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两个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文章引用:http://www.eanetsoft.com/j08y-25-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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