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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5-04  作者: 字号:[ ]
 
bet365娱乐网址常委会2016年立法、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今年,常委会拟制定地方性法规3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3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4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2项,开展集体视察、集中视察2项,开展立法、执法和专项调研6项,开展跟踪监督5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

    一、立法计划

    (一)制定《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制定《乌兰察布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制定《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和建设条例》。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养老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现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民族文化发展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结构性改革情况、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能、化解产能过剩情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攻坚工程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市三届人大会议关于批准2016年预算决议的情况、上半年收支预算完成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情况。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2、3、4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法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的募捐活动、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特种设备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群众反响比较大的电梯安全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由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1.结合听取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于5月份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2.结合听取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其进行工作评议。拟安排于11月份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有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开展集体视察和代表集中视察

    1.就全市“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情况开展集体视察。重点视察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电网通讯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的实施情况。集体视察报告拟于11月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由办公厅和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组织部分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重点视察全市三次产业发展情况、城镇化建设情况、生态建设情况、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集中视察报告拟于11月份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由办公厅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立法、执法和专题调研

    1.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立法调研。重点调研全市农业土壤环境的现状、土壤污染的成因及应对土壤污染保护措施。调研报告拟于5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

    2.对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开展立法前期调研。调研拟安排在8月份开展,具体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

    3.对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执法调研。重点调研全市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的 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拟于4、5月进行,调研报告拟于5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内司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4.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对小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监督管理,市场整顿、规范,食品的检验、监测,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及领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调研报告拟于9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

    5.对岱海和黄旗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岱海和黄旗海现状及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报告拟于5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

    (七)跟踪监督、督查

    1.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市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拟于7月份进行,具体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对部分单位2016年前三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了解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跟踪督查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对《乌兰察布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重点调研实施《规划》进展情况及有关项目的落地情况。跟踪调研报告拟于7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落实评议意见的整改措施及其效果。跟踪监督形成的报告拟于11月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具体工作由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对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工作由选任联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的规定,全面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把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指导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

    讨论《乌兰察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强制性内容》,适时作出决议,由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文章引用:http://www.eanetsoft.com/j04y-25-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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