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梁瑞平的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宝堃平的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长海的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洁的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侠的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