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四项措施”,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是重视代表履职阵地建设。以“九有”标准规范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7个,代表活动室”28个,有效保证了代表履职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开展代表履职活动。邀请各级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组织人大代表赴包头、集宁区人大进行观摩学习,交流活动经验,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达到了解民意、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建立了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和政府办理结果情况回头看,代表认为答复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切实提高了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四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代表在原选区向选民作述职报告,接受选民提问,回答选民问题,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目前已有三分之二本届县人大代表和驻县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有效增强了代表履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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