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乔佑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乌检反渎强许[2017]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决定许可对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乔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