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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1-23  作者: 字号:[ ]
 
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议案17件、建议93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17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这110件建议全部由市政府及组成部门承办。110件建议中,涉及农村牧区建设方面的36件、工业方面的8件、第三产业方面的5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8件、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8件、财政金融方面的8件、社会事业方面的22件、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10件。

   市政府对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将其中5件定为重点建议,及时落实到了责任单位和旗县,要求各责任单位和旗县认真办理,确保答复质量。目前,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提出的110件建议中,已经完成或年内可以落实的有49件,占承办总数的44.5%,列入计划并逐步实施的有52件,占承办总数的47.3%。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政策支持、不能实施的有9件,占承办总数的8.2%。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健全种薯繁育体系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的建议 察右中旗是我市重要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近年来,自治区、市两级都予以重点支持。2013年安排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项目资金230万元(占全市50%),2014年安排补贴资金1000万元(占全市20%),2015年,全市安排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还未到位,对察右中旗马铃薯良繁体系建设将重点倾斜。对于马铃薯繁育体系不健全、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网室和种薯贮藏设施滞后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使我市马铃薯良种补贴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并继续加大对马铃薯基地重点旗县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全市马铃薯产业快速发展。

    关于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发挥地区优势,培育乳、肉主导产业,发展养殖、加工、储藏、销售,逐步实现了由特色产业向优势产业的跨越。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投资领域,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经营许可、投资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二是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扶持龙头企业,并重点发展“互联网+”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力度。三是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政办发〔2015〕48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大了对企业信贷、财税、投资政策上的支持。截止目前,全市年产鲜奶140万吨,出栏肉羊1200万只、生猪500万口、肉鸡2亿只,拥有牛羊肉加工和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4户(其中规模以上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企业4户),各类乳制品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肉食品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

    关于利用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随着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推进,有效的解决了农村牧区老龄人口集中养老问题,城镇养老服务体系也在稳步推进。2015年,制定下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5〕21号),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人才队伍等工作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大了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护理员补贴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和破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难题,创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启动为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实体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2013年8月,我市启动了12349便民为老信息网络呼叫系统,成立了乌兰察布市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在全市217个社区中,共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3个,占总数的52%。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49.18万人,其中农村牧区35.58万人,城镇13.6万人,共有养老机构床位94195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192张,远远超出国家提出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床位的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使全市21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达到全覆盖,并不断完善12349养老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向养老服务事业,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关于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的建议  为弘扬和传承察哈尔文化、草原文化等民族文化,国家和自治区给予我市大力支持。1、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以来,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三个旗县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49亿元,用于当地教育、卫生、养老、就业、旅游等民生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改善了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非遗申报及保护。近年来,全市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布了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11项,地市级14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128人。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遗址点307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市、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0余处。3、文化与经济相融合。积极申报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并申请纳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中,争取更多上级部门的资金扶持。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我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资源环境合理利用的开发格局,发挥不同地区的主体功能,为民族文化传承和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进一步加大旗县城镇学校建设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旗县城镇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有很大改善和提高。仅商都县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就争取到国家、自治区预算内投资3900多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国家2014年启动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用五年时间,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缺什么,补什么”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使更多的资金用于商都县等旗县城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促使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农村牧区建设方面

    关于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等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对长年在动物疫病防疫岗位上工作的,已接近退休年龄或达到退休年龄的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障问题相当重视,2012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0年前在岗的动物防疫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2010年后新聘用动物防疫员,签定聘用合同,依据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纳入相应养老保障范围。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明确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履行动物防疫职责;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我市待自治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养老保障方面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后,将严格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关于将蔬菜种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的建议  蔬菜种植作为我市主导产业之一,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多年来我市一直积极争取将蔬菜种植纳入农业保险范畴。按照王君书记2015年5月4日在我市商都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率先在商都县开展露地蔬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开启了自治区露地蔬菜保险的先河。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关于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开展露地蔬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15〕114号),将商都县定为开展露地蔬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明确了试点补贴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三级政府保费承担比例。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商都县开展露地蔬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牧种发〔2015〕117号),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全覆盖”的经营思路,共承保西芹、圆葱、白菜等十多个品种,基本涵盖商都县主要冷凉蔬菜品种。目前,商都县共承保2.46万亩,保费90.02万元,承保农户1589户次。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露地蔬菜保险全面实施,使广大菜农尽快享受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惠政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菜农种植蔬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业方面

   关于对国贫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和支持的建议  自治区出台了“双百亿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新型产业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服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等一系列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我市出台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管理建设的指导意见》(乌政发〔2014〕22号),每年安排预算1000万元,并逐年递增,用于鼓励、引导、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全面提升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对建议中所提商都县工业园区项目资金缺乏请求市政府在项目资金倾斜的问题,市政府积极协助商都县争取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的支持。在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有选择的将高科技、农畜产品加工项目引导到商都长盛工业园区,做大做强工业园区;积极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资金,进一步探索政府投资引导、园区投入为主、驻园企业参与、社会多方融资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鼓励工业园区打造“园中园”和“飞地经济工业园”,推动工业园区内中小微企业互助联保融资模式,逐步提高工业园区自我发展能力。

    四、第三产业建设方面

    关于重视和落实全市农村牧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用地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特别重视和关注,出台一系列文件对供销社用地给出明确规定。我市部分旗县抓住机遇,围绕“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在土地、经营场所、扶持资金等方面给予供销社支持,为构建农村牧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提供保障。为进一步推动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将土地、建设资金等问题,列入政策支持予以解决。2015年,通过市、县供销社与农牧民参股合办、以股份合作制形式规范注册组建乡镇苏木基层供销社22家;实施开放办社,采取市、旗(县)两级供销社投资、合同方式规范管理模式,改造重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5家;通过出资参股、项目扶持、指导服务,创办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41家,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全市重组和新建社有全资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经营企业16家;“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建设商都、后旗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个,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牧区的人民群众。

   五、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方面

   关于廉租和公共租赁一律实行配建或现金补贴购买方式的建议  近几年,我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房源一直通过新建、配建、长期租赁的方式来筹集,同时发放租赁补贴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2015年,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58号)文件对棚户区、旧城区改造提出具体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回购符合要求的商品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对于建议中提出的今后廉租住房一律实行配建或现金补贴购买方式进行,我市正在逐步实施。由于存量商品房面积偏大,符合公租房面积的商品房较少,有些旗县市区对于公租房的需求较大,为尽快满足居民的需求,按照我市实际情况,今后将不单独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把公共租赁住房尽量配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以购买成品房的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避免重复建设。

   六、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关于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护水平的建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细则》,农村牧区公路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进行管理养护,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负主要责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每年给我市农村牧区公路拨付的管理养护资金很有限,我市有11个旗县市区,其中有8个属于国贫旗县,地方财力有限,管养资金缺口大,因此每年都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争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费用,使农村牧区公路真正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的力度,各旗县市区也积极筹措管理养护资金,加大管理养护力度,确保农村牧区公路畅通无阻,实现“畅、洁、绿、美、安”。

    七、财政金融方面

    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直接融资培训服务、小微企业助保类增信模式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政办发〔2015〕48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5〕54号),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助保金”贷款、开展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2015年,全市共有近130户企业通过“助保贷”业务取得贷款近1.5亿元。二是通过开展培训活动,向企业介绍资本市场的知识以及相关要求,帮助企业在新三板、中小企业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户企业在创业板上市,4户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实现挂牌,10户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10余户企业在与各股权中心进行深入对接中。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营业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扶持本土企业。目前,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石、聚氯乙烯等特色优势产业的125户企业均通过了自治区经信委审核,已全部享受自治区电力扶持政策。

    八、社会事业方面

    关于将常见慢性病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建议2015年,我市将血友病、肾病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等22个病种纳入城镇居民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城镇职工和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达到30种;将哮喘、紫癜等5个病种纳入农牧民慢性病管理范畴,参合农牧民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增加到35种。截至目前,全市已申报城镇慢性病人数18170人,经鉴定符合慢性病标准的人数为13163人,已报销金额1087万元;全市农牧民慢性病及特殊病门诊补偿8089人,补偿金额1011万元。

    关于中小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的建议 我市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一是要求学校制定科学的学习、生活作息制度,加大投入,确保体育工作正常经费支出,确保学校场地、器材的落实。二是要求学校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充分利用课外活动和节假日有组织、有计划合理安排学生各项体育活动。三是以“阳光体育”为载体,进一步开发和推广了一批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深受学生喜爱的集体竞赛项目。四是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五是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举办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强化了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提高了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六是加大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鼓励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共同促进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九、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

    关于对军民共建绿化基地后期管护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从2008年开始,北京军区每年春季出动官兵8000余人,地方组织民兵2000多人,利用五年时间在商都县完成植树造林5.5万亩,栽植各类苗木223万株。2013年绿化基地建设延伸到集宁区,2015年春季,集宁飞机场周边完成了造林4万亩,栽植各类苗木231万株。军民绿化基地已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后期管护费用巨大。我市已多次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建议国家林业局对军民共建义务植树基地后期管护给予专项投入,申请自治区林业厅在安排造林补贴项目和植被恢复项目时给予倾斜。目前,自治区林业厅已对我市植被恢复费给予了倾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争取各项资金倾斜投入到基地的建设与管护。

    关于加强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  据市经信委统计,预计2015年底工业固废产生量约1500万吨,资源综合利用量约200万吨,累计堆积量约5000万吨左右,资源综合利用率约13.33%,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我市将以国家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京津冀的人才、资金、市场优势和我市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解决制约我市资源综合利用的瓶颈,提高固废产品技术含量和种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做好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的规划、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聚集,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除以上建议外,关于代表提出的加大生态建设工程后期管护、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加强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解决我市农机发展资金、尽快对呼阳公路旧102省道一线进行维修、对城镇地下管网建档立案强化管理、加强凉城县旅游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化德县服装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牧民生活等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今后,市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各旗县市区将继续加大依法办理力度,继续加强与人大及代表个人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答复中承诺解决问题的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文章引用:http://www.eanetsoft.com/bill-27-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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